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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租約續約並交付連結

適用於公司管理者/有租約管理權限的人員;公司本身就是房東時沿用公司入口。檢視即將到期租約、提出新條件並自行複製連結交給該租客,再追蹤回覆與新租約狀態。

開始前

  • 使用公司入口登入,提出續約與取消需 ADMIN 以上管理權限。適用租約為有效中或已到期,且沒有仍開放的續約提案;獨立房東付款入口沒有續約操作。已同意且尚未生效的新租約也會阻擋重複提案。租金調整同樣需要管理員以上權限,一般用戶只能查看。
  • 本例為晴禾公寓 101、林小安(教學用):舊租期至 2026-12-31,月租 18,000 元、押金 36,000 元;新租期 2027-01-01 至 2027-12-31,月租 19,000 元、押金 38,000 元。連結期限示例 10 天,可設定 1~30 天。
  • 原收款帳戶、每月 1~10 日繳款期間及電費設定會沿用。舊月份帳單的日期與金額不回寫,新租約月份按新月租計算。電子續約同意不等於全額押金已收;原實收押金不會自動轉入新租約,請另核對舊押金處理及新押金收款,避免重複計算。批次續約延長原租約時,新租金也從原到期日的隔天才生效;生效前仍使用原租金,提前退租依計費月的有效租金計算。
  • 連結可直接識別提案,不需租客登入或 LINE Login;不可轉交他人。系統不會自動透過 LINE 通知,複製連結後須由公司自行傳送。新租約在未到起租日前為草稿,舊租約仍有效至新租約起租日;完成同意不是提前換約。
  • 續約是新租約,使用新開始日期的週期;原約末期依原租期截止。調租請到租約詳情的「排定調租」,填月租、生效日(含當日)及理由,先「預覽分段與已開帳影響」再具名確認。符合安全條件的未收帳作廢重開,已有證據須另行處理差額。
  • 已分派且具該房屋編輯權的管理員可以延長租期。已開帳的短租只補開原週期新增的尾端日期,保留原帳單。延長後排定調租時,只重開受影響且符合安全條件的未收區段;未受影響的已收帳單及應收覆蓋保留。

操作步驟

  1. 步驟 1:找出到期租約

    位置:公司入口 →「租約管理」→「結束日期從/結束日期到」篩選

    在「結束日期從」填 2026-10-07,「結束日期到」填 2026-12-31,篩出本季到期租約;確認晴禾公寓 101 與租客林小安(教學用),再按該租約的「發起續約」。僅有效/到期且沒有開放提案或待生效續約時可開始。

    步驟 1:找出到期租約

    開啟續約條件表單。沒有「發起續約」按鈕時,確認 ADMIN 以上權限與提案狀態;獨立房東付款入口不提供續約。

  2. 步驟 2:核對新租期與金額

    位置:「發起續約」表單

    填入新租期開始 2027-01-01、結束 2027-12-31、月租 19,000 元、押金 38,000 元及連結有效天數 10;確認新租期晚於舊租約結束日,再按「產生續約連結」。如有補充約定,在「附加條款(可選)」填入要交給租客閱讀的內容,不要放公司內部備註。

    步驟 2:核對新租期與金額

    系統建立待租客回應的提案。期限可設 1~30 天;送出前核對條件,避免把錯誤條件交付。

  3. 步驟 4:查看待回覆提案

    位置:「租約管理」→晴禾公寓 101 租約列

    查看該租約的續約狀態;在租客回覆前,等待租客透過連結同意或拒絕。若租客尚未收到連結,請由公司重新交付有效連結。

    步驟 4:查看待回覆提案

    提案顯示「待租客回應」時尚未完成續約;舊租約仍依原條件有效。取消是可選分支,不是正常流程的下一步。正常流程在租客同意後接著看步驟 6、7;步驟 5 只供需要取消未完成提案時使用。

  4. 步驟 5:可選:確認取消未完成提案

    位置:租約列 →「取消續約」→確認對話框

    只有確定不再等待租客回覆時才走此替代分支;在確認對話框檢查操作對象後按「確認取消」。不要把取消步驟接在已完成的正常流程後。

    步驟 5:可選:確認取消未完成提案

    提案狀態顯示已取消,原租約不因取消而改變。若仍需續約,依目前可用操作重新提出提案並交付新連結。

  5. 步驟 6:追蹤已完成續約

    位置:「租約管理」→該租約的續約狀態

    租客同意後回到租約管理,確認提案顯示「續約完成」。

    步驟 6:追蹤已完成續約

    完成狀態表示電子續約回覆已記錄;請再檢視新租約與押金收款,不可據此認定押金已繳清或舊租約已提前終止。

  6. 步驟 7:檢查新租約草稿

    位置:續約完成資訊 →「查看新租約」

    按「查看新租約」,核對租客、日期與金額;在新租約起租日前確認狀態為「草稿」。

    步驟 7:檢查新租約草稿

    新租約預定 2027-01-01 起生效;在該日起之前舊租約仍有效。另核對新押金收取及舊押金處理,不要把電子同意當成已收款。

完成後

公司已交付專屬連結並追蹤回覆;租客同意後確認續約完成及新租約草稿。待新起租日才轉入新租約,舊租約不會因簽完而提前換約。

疑難排解

沒有「發起續約」按鈕:確認公司帳號具 ADMIN 以上管理權限、租約有效中/已到期且沒有開放提案;獨立房東付款入口沒有續約操作。連結逾期或失效:由公司檢查提案狀態並使用可用操作重新交付,不要將連結給別人。租客已同意後不能用「取消續約」撤回提案或修改已同意的條件;若條件有誤,聯絡公司人員處理並保留紀錄。續約不會自動結清或轉移押金,也不會回寫舊帳單。 批次續約逐筆處理,某筆失敗時該筆租期與租金不變,其他成功項目仍保留;重試前先核對成功及失敗清單。若提示租金歷史不完整,先核對原合約及調租紀錄,再由管理員補登正確原價與生效日,不要直接套用目前月租。 生效日按台北日曆日判定,月初生效的調租從當天起適用。已到期租約只允許 ADMIN 以上附核對理由更正歷史,不會恢復租約或更改已開帳單;更正透過既有租金更正 API 辦理,沒有專用補史畫面。 已到期或已終止租約在「編輯租約」中只能原值回送月租,仍可修改備註;已終止租約不可調租。提前更正起租日若超出租金歷史已涵蓋的日期會被拒絕,原租期與租金不變;請先保留原日期並核對原合約與租金歷史,不要以目前月租猜算新增的租期。 公開連結送出同意時會再次核對租客與房間未封存,且沒有其他有效中或草稿租約占用;不符合時不建立新約,也不會留下已同意的紀錄。請公司先核對封存區與租約清單,再決定還原或處理既有租約。批次續約只延長有效中租約,草稿須先確認生效;已到期請在租約詳情按「發起續約」,取得租客同意後建立新約,舊約的狀態與月租保留。若已有已同意、尚未生效的新約,批次延長原約、人工終止、單獨封存舊約或完成退租結算會被拒絕;請先按「查看新租約」核對新約,再回「租約管理」找到該草稿新約按「封存」,然後重新核對原租約。舊約自然到期及系統依同一續約接替不受影響。 續約同意送出時會核對新起日必須晚於原約目前迄日。提案後若延長原約導致重疊,本次不會保存同意或建立新約;請公司在續約管理取消未同意的提案,核對原租期後重新發起。續約已同意後,新約無論尚未生效或已生效,都不能把原約延長到新起日或之後。原約即使已到期,永久刪除前仍須先處理待生效的新約。 曾生效的續約即使新租約後來到期、終止或封存,舊租約迄日仍不可改到新租約起日或之後。若在起租日前封存取消草稿新約,續約請求會改為「已取消」,原租期與同意證據保留;此時可重新編輯或批次延長舊約,不必永久刪除取消紀錄。請核對兩份租約的原始租期,不要為延長舊約而覆蓋新約已發生的租期。 調整月租後若逾時或連線中斷,保留原編輯視窗與相同內容再按「更新租約」;系統會沿用同一次操作,重試不會覆蓋期間其他人已完成的調租。若已關閉視窗或重新整理,請先到租約詳情核對最新月租與條件,再決定是否重新編輯。 在「租客管理」編輯既有租約時,若提示租客更新成功、租約失敗,租客資料已儲存,編輯視窗與輸入會保留。請保留相同內容並按「更新租客資料」重試;已離開或重新整理時,先到租約管理核對最新條件。若終止租約失敗,也請先核對租約狀態再決定是否重試。批次續約結果未知時,保留原批次內容重試,已成功項目會回傳原結果,不會再次延長租期或增加歷史;只重試失敗項目時,先核對結果再開始新的操作。 延長租期須有 ADMIN 以上角色及該房屋編輯分派,不論是否已開帳;唯讀或未分派者不能延長。分次延長時,以同一期完整應收減去保留原單計算新增部分,分幣尾差留在最後一段。例如 30 天月價 100.01,先開 15 天 50.01,延長剩下 15 天只補 50.00。固定月費也採相同規則。 下期才生效的調租不會重開或阻擋未受影響的原單。分次延長後完整履約退租時,租金與固定月費仍沿用同一累計分幣結果,不會再把各段獨立四捨五入。 具該房屋編輯分派的 ADMIN 以上可在預覽已開帳影響後提交調租;符合未收、無回報、無憑證及未鎖定結算條件的原週期租金,會在同一次調租中作廢並重開。這不會開放一般帳單的編輯權。未分派或權限已撤銷者無法提交。 直接編輯原租約延長租期時,ADMIN 以上且具房屋編輯權的公司人員須先在「核對延長租期與補開帳單」確認新增服務期間、金額、繳費期限與每筆收款帳戶,輸入畫面指定的租客/房屋/房號名稱,再按「延長租期並補開應收」。原部分期帳單保留原帳戶,新增尾段採確認時的收款設定;例如 10/15~10/31 原單收 A,設定改 B 後延至 11/14,11/1~11/14 補單收 B。設定或金額在確認期間變更時,本次不保存延長或新增帳單,視窗會重新載入預覽,須再次核對;載入失敗可按「重新載入延長預覽」。沒有補開應收的延長不需此核對。 若其他人已更改租期,即使原本的延長現在看似縮短,送出也會被拒絕;請關閉編輯視窗並重新整理租約,核對最新租期後重新操作。沒有補開應收時同樣會核對原租期。操作成功後,相關付款、費用記錄、儀表板與授權用量會更新。 終止或取消租約時,不可藉由更改起租日切換「已起租」與「未起租」;請先核對原租期。舊約的終止日仍須早於已完成續約的新約起日,即使新約已生效、到期、終止或封存,也不解除這項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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