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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第一份租約

適用於有租約管理權限的公司人員。租客、房屋與房間需先存在;依已確認的租賃條件建立租約,並核對租約狀態。房東入口僅供付款核對,房東本人管理租約時也需使用公司帳號。

開始前

  • 先建立租客、房屋及房間,並確認所選房間目前可出租。房間在建立租約時會由系統檢查可用狀態。
  • 準備已確認的租期起訖日、月租金與押金;若資料尚未確認,請勿建立有效中租約。
  • 新約以開始日期為每月計費起點;短月後恢復原日號。填寫表單時即可看到前 3 期預覽;建立後到租約詳情按「核對計費週期與舊帳」查看各期、首末期及繳費期限。已有週期規則時,起租日不能直接改寫,需由管理者受控核對。

操作步驟

  1. 步驟 1:開啟新增租約表單

    位置:「租約管理」頁面

    按「新增租約」,選擇租客、房屋及房間。房間下拉選單只列出所選房屋中的空房,選擇後會帶入房間預設租金與押金。 待確認租客也可直接選取;若目前頁面找不到,使用租客選單下方的分頁切換。若由租客詳情進入,確認預選租客正確。 符合資格的人數減少時,選單會自動回到有效頁;重新開啟新增表單會從第一頁開始。 沒有可選租客時,按「新增租客並返回租約」,接著依下列分支操作;已填的房間、租期與金額會保留。

    步驟 1:開啟新增租約表單

    表單會顯示所選租客、房屋與房間;請確認三者是同一筆已談妥的租賃關係。

  2. 步驟 2:沒有租客時,先新增租客

    位置:房間 →「新增租約」→ 租客選單下方

    按「新增租客並返回租約」。這會開啟新增租客表單,保留原租約已填內容。已有可選租客時可略過此分支。

    步驟 2:沒有租客時,先新增租客

    進入新增租客表單;原租約尚未送出。

  3. 步驟 3:儲存租客並返回原租約

    位置:接續租約的「新增租客」表單

    填寫姓名與聯絡資料,核對原房屋及房間,按「確認新增租客」。這裡先建立待確認租客,不同時另建一份租約。按「返回原租約」、取消或 Escape,會返回保留的租約草稿。

    步驟 3:儲存租客並返回原租約

    自動回到原租約並選取新租客;接著核對租期與金額,最後仍須按「新增租約」才建立租約。

  4. 步驟 4:核對返回的租約草稿

    位置:返回後的「新增租約」表單

    核對租客、房屋、房間、租期、月租與押金,再繼續下方的租約條件與提交步驟。

    步驟 4:核對返回的租約草稿

    已填內容仍在;尚未按「新增租約」前不會建立租約。

  5. 步驟 5:填入並核對租約條件

    位置:「新增租約」表單的「租約條件」區塊

    填寫「開始日期」、「結束日期」、「月租金」及「押金」,依實際約定設定用電計算方式。表單預設「草稿」;租賃條件已確認且要開始收租時,在「租約狀態」選「有效中」。草稿與有效中租約都會佔用房間(房間顯示已租);只有有效中租約會供系統依租期產生租金帳單。 草稿儲存後,同房間不能再建立另一份草稿或有效中租約;需要換租客時,先核對並處理原租約。

    步驟 5:填入並核對租約條件

    租約條件已完整填入。表單的「依起租日的週期,前 3 期預覽」會列出每期期間、金額與繳費期限;確認起訖日與金額和雙方約定一致後再送出。

  6. 步驟 6:建立租約並檢查結果

    位置:表單底部「新增租約」按鈕;完成後查看「租約管理」清單

    按「新增租約」儲存,回到清單確認租客、房屋、房間、租期及狀態。需要檢查完整條件時,開啟該筆租約詳情。

    步驟 6:建立租約並檢查結果

    租約出現在租約清單。有效中租約會佔用房間並更新租客狀態;草稿租約也會佔用房間,但不會產生租金帳單。

  7. 步驟 7:確認房間已出租

    位置:「房間管理」→ 該房屋的房間清單

    建立有效中租約後,到房間清單找到該房號並查看狀態。草稿租約同樣會讓房間顯示已租,但不會產生租金帳單;如果租約是草稿,請先回租約詳情確認是否改為有效中。

    步驟 7:確認房間已出租

    有效中租約對應的房間顯示「已租」,表示這個房間已由該租約佔用。起租日在明天以後的有效中租約,房間清單顯示「已簽約,起租日」與契約租金;只登記房間、還沒建租約的租客會標示「已登記、未建約」,不算已租。

  8. 步驟 8:檢查租約詳情

    位置:「租約管理」清單 → 該筆租約詳情

    開啟剛建立的租約,核對租客、房屋、房號、租期、月租金及押金。確認資料無誤後,接著為這份租約設定收款帳戶。

    步驟 8:檢查租約詳情

    租約詳情顯示正確的承租關係與條件,可依這份租約設定後續收款流程。

  9. 步驟 9:處理租客占用衝突

    位置:租約管理 → 新增租約

    送出時若提示租客已有租約,先保留目前輸入並核對「租約管理」。有效中與草稿都會占用;請先處理原租約,再重新選擇租客與房間送出。

    步驟 9:處理租客占用衝突

    失敗的送出不建立新租約、押金或租金歷史,不要重複新增來繞過衝突。

  10. 步驟 10:處理房間占用衝突

    位置:租約管理 → 新增租約

    送出時若提示房間已有租約,先保留目前輸入並核對「租約管理」。有效中與草稿都會占用;請先處理原租約,再重新選擇租客與房間送出。

    步驟 10:處理房間占用衝突

    失敗的送出不建立新租約、押金或租金歷史,不要重複新增來繞過衝突。

完成後

租約清單或詳情顯示正確租客、房屋、房間、租期、金額與狀態,即完成租約建立。之後請另外設定這份租約的收款帳戶與每月繳款期間。

疑難排解

如果房間沒有出現在選單,請確認已選對房屋,且房間狀態為可出租;有效租約已佔用的房間不能再建立新租約。起始日不得晚於結束日,允許同日起訖;月租金須大於零,押金不可為負數。 正式送出時會再次核對租客、房間未封存,以及租客與房間沒有其他有效中或草稿租約;若其他人剛完成封存或建約,本次不建立租約、租金歷史或押金。請重新整理後核對封存區與租約清單,需要時先還原租客與房間。 租約日期按台北日曆日判定。含時區時間的輸入會先換算台北日期;例如 9 月 30 日 07:59 到期與 08:00 起租都屬 9 月 30 日,同日交接的電費須按實際用量人工核對。 待確認租客也可直接選入第一份租約,無須先改為在住;從租客詳情按新增租約會預選該租客。請核對月租金、押金(包含 0 元)與真實日曆日期;不存在的日期會拒絕儲存。 在「終止租約」視窗輸入原因時,輸入法組字中與剛結束組字的 Escape 不會關閉視窗;組字結束稍候,再按 Escape 才會關閉最上層視窗,不會送出終止。 直接編輯原租約延長租期時,ADMIN 以上且具房屋編輯權的公司人員須先在「核對延長租期與補開帳單」確認新增服務期間、金額、繳費期限與每筆收款帳戶,輸入畫面指定的租客/房屋/房號名稱,再按「延長租期並補開應收」。原部分期帳單保留原帳戶,新增尾段採確認時的收款設定;例如 10/15~10/31 原單收 A,設定改 B 後延至 11/14,11/1~11/14 補單收 B。設定或金額在確認期間變更時,本次不保存延長或新增帳單,視窗會重新載入預覽,須再次核對;載入失敗可按「重新載入延長預覽」。沒有補開應收的延長不需此核對。 若其他人已更改租期,即使原本的延長現在看似縮短,送出也會被拒絕;請關閉編輯視窗並重新整理租約,核對最新租期後重新操作。沒有補開應收時同樣會核對原租期。操作成功後,相關付款、費用記錄、儀表板與授權用量會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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