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退租與押金結算
從租約建立結算草稿,核對未繳款與扣抵,再請租客確認並完成結算。示例押金 36,000 元、扣抵 1,500 元,應退 34,500 元。
開始前
- 準備租約、實收押金、最新帳款、扣款約定與屋況依據,先處理未生效續約。退租日使用日曆日期並含當日,不可早於起租日;同日起退租可結算。新週期帳依完整名目週期分段到退租日;舊日曆月帳保留原口徑,不以未來續約價格回改。
- 準備租約、實收押金、最新租金與電費帳款,以及扣款約定和屋況依據。先核對退租日,尚有未生效續約時需先處理續約。退租日期依台北日曆判斷,不可早於起租日;同日起租與退租可以建立結算。提前退租的當月租金採該計費月已生效的租金,未來續約的新租金不會提前套用。例如原月租 18,000 元、次年 1 月才改為 19,000 元,10 月 16 日退租按實際天數計租為 18,000 × 16 ÷ 31,四捨五入 9,290 元。
- 押金基準以符合結算條件的實收押金剩餘額計算,已退還或扣抵的部分不再計入。沒有押金記錄的舊租約會使用租約押金額;請先核對實際收取情況,勿把約定押金當作已收款。
- 鎖定會記錄管理端已確認金額。租客簽署後仍需管理端完成結算;系統不會執行銀行退款。完成結算時,系統會一次把退還與扣抵寫進「押金管理」的押金記錄,所以同一筆押金不要另在「押金管理」按「退還」。
- 文末新增的角色限制與例外步驟只在遇到相應情況時使用,不是正常流程後必做。
- 租約的建立、編輯、封存、退租結算與終止限管理員以上;一般成員可以檢視租約與結算,畫面不顯示這些按鈕並會說明需要的角色。
- 週期租金與固定月費使用同一套分段與完整週期分母,退租日含當日。鎖定結算同時保存計價與來源快照;即使金額相同,租史來源、規則、覆蓋或帳款變動都須退回草稿重算並請租客重新簽署。需要調整已收應收或退款時,須完成差額帳務流程才能結案。
- 簽署連結是持有人可操作的憑證,姓名與手寫簽名不等於獨立身分核驗。公司只能確認房東方,不能登錄代租客同意。舊紀錄的「雙方同意」或租客簽署時間不保證租客曾親自操作;有疑義時先核對,未結案者可退回草稿,修正後交租客重新確認,已結案者保留紀錄並聯繫客服協助。
操作步驟
步驟 1:從租約進入退租結算
位置:公司管理端 →「租約管理」
找到要退租的租約,在操作欄按「退租結算」。請核對租客與房間,避免進入另一份租約。 如果結算讀取失敗,先按「重試」;讀取成功前不會顯示建立草稿入口,避免把既有結算當成尚未建立。

進入該租約的退租結算頁;生效中或已到期租約可從清單進入。
步驟 2:設定退租日期並建立草稿
位置:「發起退租結算」頁
填寫實際退租日期,再按「建立結算草稿」。示例使用 2026/10/31;日期會影響退租當月租金對帳。

狀態為「草稿」,可查看押金基準、扣抵總額與應退/應補金額。
步驟 3:帶入仍欠的租金與費用
位置:結算草稿 →「扣抵明細」
按「自動帶入未繳款項」,逐筆核對來源與未收餘額。示例電費原帳 1,100 元、已收 400 元,只帶入尚欠 700 元。已開帳費用以對應付款帳單的欠款為準。

扣抵明細顯示自動項目。再次自動帶入會更新自動項目,手動項目保留;資料有異動時需重新核對。 尚未起租取消時不帶入租金。
步驟 4:新增有依據的手動扣抵
位置:「扣抵明細」下方的新增區
選擇「類別」、填寫「說明」與「金額」,再按「新增扣抵」。示例清潔費 800 元。若有屋況記錄,可先查看「入住/退租屋況對比」再決定扣抵,不以評等自動認定金額。 扣抵說明請填 1 至 2000 字的具體依據,不能只有空白。

扣抵總額為 1,500 元,應退 34,500 元。確認每項只計一次,錯誤項目可在草稿按「移除」。
步驟 5:儲存退款方式與備註
位置:「退款方式與備註」
填寫「退款方式」與必要備註,按「儲存退款資訊」。示例銀行轉帳;備註記錄應退 34,500 元、核對實際退款後才結案。

儲存後才可「鎖定並送出」。未儲存的修改會停用鎖定按鈕;此欄是結算說明,不會發起轉帳。
步驟 6:確認金額並鎖定
位置:結算頁底部 →「鎖定並送出」
最後核對日期、扣抵、應退/應補金額及備註,按「鎖定並送出」。核對確認框的租客、房號、押金、扣抵金額與筆數,以及「結案後實際金流」一行:應退還租客合計(押金+溢收的租金與費用)與租客應補繳,再按「鎖定結算並交租客確認」。「押金扣抵後」只是押金減扣抵,不含溢收;租客已多繳的租金會列在溢收。鎖定會記錄房東確認;退回草稿時會清除雙方確認並使舊簽署連結失效。

狀態為「待租客確認」,同時記錄房東/管理端已確認。明細暫時鎖定,接下來交給租客核對。
步驟 8:雙方同意後完成退租並建立差額
位置:租客簽署後重新整理結算頁 →「雙方同意」
按「完成退租並開立差額帳單」,核對「結案後實際金流」的應退與應補合計,以及逐筆列出的補繳來源(費用類型、帳期與金額),選擇寄送匯款資訊或稍後登錄現金,填寫補繳到期日。核對具名租客、房號與連帶影響,輸入租客姓名後送出確認。完成退租會終止租約並釋放房間,尚未交付的錢不會被記成已收退款。

有未收或未退款時顯示「已退租,待結清」。來源帳單繼續列帳;手工扣款先建立全額帳單再扣押金,不會重複開立同一筆租金。
步驟 9:逐筆登錄收退款並核對結清
位置:結算頁「已完成」;另查看「押金管理」「收款管理」
在「差額結清」查看各來源的餘額。收款按「登錄現金或匯款收款」,填實收日、方式與本次金額,再核對具名確認。退款先實際交付,再按「登錄實際退款」,填實退日、金額、方式及交易參考,核對後送出。兩者都可分次,不能超過各來源剩餘金額。

待補繳與待退款均歸零後才顯示「已完成」。系統不執行銀行轉帳;寄送成功只代表服務商受理。寄送失敗會顯示「通知沒有寄出」與下一步:先確認公司寄件信箱(SMTP)設定與租客 email,再按「寄送差額匯款資訊」重寄,不會再開單;缺帳戶或 email 會保留未寄送原因。結案後的「查看分段明細」改標為結案時的快照,不含之後的補收與退款,目前待處理金額以「差額結清」為準。
步驟 10:替代流程:載入失敗先重試
位置:租約 → 退租結算 → 載入失敗
按「重試」重新讀取既有結算;仍失敗時交管理員確認,不能將載入失敗當作尚未建單。

此狀態只有重試入口,沒有建立草稿按鈕,避免重複結算。
步驟 11:來源變動:退回草稿後交租客重簽
位置:雙方同意 → 完成結算失敗
若提示帳款來源已變動,按「退回草稿修改」並確認,再按「自動帶入未繳款項」。重新核對手動扣抵與退款資訊後鎖定送出,交租客重新核對並親簽;雙方同意後才再次完成退租;實際退款另由差額結清登錄。

本次失敗不會結案;退回草稿會清除雙方確認並使原簽署連結失效,不能沿用原同意。
完成後
租約已終止、房間已釋放,差額清單內各來源待補繳與待退款均歸零才完成新版金流結清。舊版已結案資料不代表已驗證退款,須先核對證據,不要再次退款。結案後的「查看分段明細」是結案當時的快照;目前要補收或退款的金額,一律以「差額結清」各來源的餘額為準。
疑難排解
租客有異議時,先聯繫核對,於結算頁按「退回草稿修改」退回草稿、調整後重新鎖定,再交付新連結;舊連結會失效。結案回報押金或來源帳款異動時,同樣重開並重新自動帶入、請租客確認。若費用對應多張有效帳單,先到收款管理核對並處理重複來源,不猜測哪張應收。已完成的結算不能重新開啟。 多人同時操作而提示內容已更新時,請重新整理、核對最新扣抵與金額,再決定是否儲存或鎖定;不要反覆提交舊畫面。結算進行中,若有人在「押金管理」對同一筆押金按了「退還」,「完成結算」會被擋下並提示押金有異動;請按「退回草稿修改」讓系統重算,並請租客重新確認,不要再匯一次款。租約有押金記錄時,結算只計算已實收的押金:單筆新增與批量建立的租約,押金一開始是「應收未收」,請在發起結算之前先到「押金管理」按「確認實收」,否則押金基準會是 0。只有較早以前匯入或批量建立的舊租約(或押金為 0 的租約)沒有押金記錄時,結算才以租約上的押金金額為基準,完成後「押金管理」不會出現這筆退款;要留下退款紀錄,請在發起結算之前先補建押金記錄(步驟見「登錄押金實收日期」)。 若提示租金歷史缺少計費月份金額,請停止自動帶入或結案,先核對原合約與調租紀錄,再請公司管理人員依核對結果補齊原價與生效日;不要以目前月租猜算舊月份。多人編輯租期而提示租約已更新時,重新整理並核對起訖日後再操作。 已起租租約的終止日期不可早於起租日;未起租即取消時保留原租期,狀態顯示「已終止」,備註加上「取消未起租租約」,不產生反向租期。 租期、退租日與調租生效日均按台北日曆日計算,同日起租與退租可以結案;公司端與租客下載副本也顯示同一天。完成時若提示租約條件或租金歷史有異動,請按「退回草稿修改」、重新自動帶入並請租客重新確認。缺史的已到期租約可由 ADMIN 以上核對原約後,透過既有租金更正 API 以 CORRECTION、正確生效日、原價與核對理由補登;目前沒有補史專用畫面,請交由具權限的人員協助。此更正保留已到期狀態、月租快照與既有帳單;已終止租約仍不可調整。 尚未起租的租約結案視為取消,保留原租期;自動帶入不列租金欠款。若已簽內容仍列租金,請按「退回草稿修改」、重新自動帶入並請租客重新確認,即使押金為零也要重新確認。同日開始與結束的租約可在「租約管理」按「編輯」,或在租約詳情按「編輯租約條件」,修改備註並儲存。 若租約已由其他流程終止或封存,舊結算不能再按「完成結算」改寫終止日期。請停止重送,先核對原終止紀錄、已收款、押金與退款,再由公司管理人員處理原結算;退回草稿不會恢復已終止的租約。 已到期或已終止租約在「編輯租約」中只能原值回送月租,仍可修改備註;已終止租約不可調租。提前更正起租日若超出租金歷史已涵蓋的日期會被拒絕,原租期與租金不變;請先保留原日期並核對原合約與租金歷史,不要以目前月租猜算新增的租期。 如果完成時提示已有已同意、尚未生效的續約,原結算仍保持雙方已同意,租約與帳款不變。請公司先從原租約按「查看新租約」核對新約,再回「租約管理」找到該草稿新約按「封存」,然後核對退租日期、帳款與押金後重新完成。不要重複退款。 自動帶入的電費若標示「來源異常」,代表原讀數、計費月份或分攤依據無法與費用核對;修正前無法完成結算,也不會扣押金或把該費用標成已付。請依「更正已開帳或已收款的電費」核對原帳務及來源;需更改已簽明細時先按「退回草稿修改」,修正後重新帶入並交給租客確認。 即使押金為 0,或已先被租金扣完,所有有來源的電費及付款扣抵項仍須通過來源核對,才能完成結算。 原電費帳單已部分收款後封存租約,自動帶入會以原帳單的尚欠金額扣抵;來源、金額與租客仍一致時,不會因封存而標示「來源異常」,既有帳單仍可核對續收。但租約已封存或終止時,不能以舊結算改寫終止日期;請先核對原終止紀錄、帳款、押金與退款,再由公司管理人員處理原結算。若金額或來源不符,仍會標示原因並阻止結案。 帳單備註只供說明,填入或修改費用編號不會建立、改變或解除來源關聯。費用帳單請從「費用管理」的費用記錄開立;手動新增的收款記錄是獨立帳單,不會因備註自動連到費用,也不會更新費用狀態。 租金折算後小於已收:系統保留收款明細,另建立溢收退款義務;不會減少原實收。若同時有補繳與退款,分別履行,不自動互抵。已退租待結清不能退回草稿改金額,須另案更正。 舊紀錄只有租客簽署時間、缺少本次公開簽署的完整紀錄時,房東簽署與首次結案會停止並提示重新確認。先核對原始紀錄與租客意願,在尚未結案的結算按「退回草稿修改」,核對後重新鎖定並把新連結私下交租客本人。舊連結會失效,不用公司代簽補證;已結案紀錄不會因此被重新認證,也不應重複收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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