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正誤登收款:復原收款並重新登錄
實收金額登錯時,先在備註寫下原因,再用「復原收款」把整筆已收歸零(原本的收款不會被刪除,會以「已作廢」留在「收款明細」),確認帳單回到未收後,重新登錄銀行實際入帳的金額。以 12,000 元誤登、銀行實際入帳 10,000 元示範;系統只更正帳務紀錄,不會退款。
開始前
- 適用對象與權限:公司擁有者與公司管理者可以完成整個流程。管理員可以查看詳情與「收款」,但沒有「復原收款」與「編輯」按鈕(見步驟 11);一般用戶只能查看。試用或付費方案到期後,系統會自動轉為免費版;收款與復原收款是免費版就有的功能,轉換後照常使用,只有轉換完成前(通常數分鐘內)暫時無法復原或收款。免費版用量超過額度(5 間房、1 位使用者)時整個公司唯讀,同樣無法復原或收款,照橫幅的說明封存房間或停用成員後即可恢復。
- 先準備銀行對帳單或入帳通知,確認實際入帳的金額與日期,並確認是哪位租客、哪一期。只有在系統登錄的實收與銀行實際入帳不一致時才用本流程;租客尚未付款、只是追討尾款,請看「追蹤逾期租金與處理催繳通知」。
- 範例:陳租客(教學用)住晴禾公寓(教學用)101 房,2026 年 10 月租金應收 12,000 元,到期日 10 月 10 日。10 月 9 日被登錄為「已收足 12,000 元」,但銀行實際只入帳 10,000 元。今天是 2026 年 10 月 14 日,更正後應該是已收 10,000 元、尚欠 2,000 元。畫面全是教學用資料。
- 「復原收款」會把這筆帳單的已收金額全部歸零,沒有部分復原。分次收到的款項也會一起歸零,所以先確認各次實際入帳的金額與日期,再依序重新登錄。原本的每一筆收款不會被刪除:它們會以「已作廢」留在這張帳單的「收款明細」,並註明作廢的人與日期(見步驟 8);作廢的明細不再計入收入。
- 系統只更正帳務紀錄,不會退款,也不會動到銀行帳戶。租客若實際多付,退款請在銀行另行辦理,並把日期與金額寫在備註。
- 若公司已啟用 LINE 通知,復原可能排入「收款更正」、重新登錄可能排入「收款確認」。排入不等於送達,結果請到「LINE 通知紀錄」查看。
操作步驟
步驟 1:找到誤登的那一期帳單
位置:左側選單「財務管理」→「收款管理」
開啟「收款管理」,在「搜尋」輸入租客姓名(範例:陳租客),「付款類型」選「租金」。找到「租金月份」為 2026年10月 的那一列,核對租客、房號與金額。範例顯示應收 NT$12,000、已收 NT$12,000、狀態「已付款」,操作欄有「復原收款」,沒有「收款」。

清單只剩這一筆租金。找不到時按「清除過濾」重新搜尋,並確認租客姓名與月份。這一步只是找出要更正的帳單,還沒有改變任何資料。
步驟 2:查看詳情並對照銀行入帳
位置:「收款管理」該列操作欄 → 眼睛圖示「查看詳情」→「付款詳情」視窗
按「查看詳情」,在「付款資訊」分頁核對付款金額、已收、未收、付款方式與付款日期,再拿銀行對帳單比對。範例視窗顯示 NT$12,000、已收 NT$12,000、未收 NT$0、付款日期 2026/10/09,但銀行對帳單 10 月 9 日只入帳 10,000 元。往下捲到同一分頁最下方的「收款明細」:每一次收款各記一列,寫著入帳日、收款方式、來源與金額,報表依這裡每一筆的入帳日歸月。範例只有一列:2026/10/09、銀行轉帳、收款登錄、NT$12,000,標籤「有效」,登記人是行政人員(教學用)。核對完按右上角的關閉按鈕或 Esc。

確認錯在「已收金額多登了 2,000 元」,租客、期別與應收金額 NT$12,000 都正確,「收款明細」也只有這一筆 NT$12,000。若連應收金額或租金月份也錯,本文只處理實收金額,其他欄位請先確認後在「編輯」更正。
步驟 3:在備註寫下更正原因
位置:「收款管理」該列操作欄 →「編輯」→「編輯付款記錄」視窗
按「編輯」,只在「備註」填更正原因,範例:「更正誤登:10/09 銀行實際入帳 10,000 元,原誤登 12,000 元;2026-10-14 復原後重登。」「付款狀態」維持「維持現狀(已付)」,不要選「作廢這筆款項」,其他欄位也不要改,再按「更新付款記錄」。這張帳單已有收款,「付款日期」欄下方有一行提示:收入依「收款明細」的日期歸月;舊帳缺少明細的已收金額依本欄日期計入,不能改到台北未來日。要更正收款日期,請先「復原收款」再重新登記,也就是本文接下來的做法,所以這裡不要動「付款日期」。「復原收款」的確認視窗沒有填寫原因的欄位,所以原因要先寫在這裡。

視窗關閉並出現「更新成功」通知,清單的備註欄顯示原因(較長時截短,滑鼠停在上面可看全文)。這一步只寫備註,不會改動已收金額、狀態或應收金額。
步驟 4:按「復原收款」並確認
位置:「收款管理」該列操作欄 →「復原收款」→「復原收款」確認視窗
按該列的「復原收款」。確認視窗先寫明帳單「陳租客(教學用) / 101 / 2026-10」與目前已收 NT$12,000,再列出「將作廢這張帳單的 1 筆收款明細」:2026/10/09、NT$12,000;視窗也寫明作廢後已收金額歸零,這幾筆不再計入各自入帳月份的收入,也不再列入房東對帳單與財務匯出。核對租客、期別與列出的每一筆後,按視窗內的「作廢收款明細並歸零」。這張帳單所有有效的收款明細一次全部作廢,沒有只作廢其中一筆的選項;不想繼續就按「取消」或 Esc,不會改動任何資料。

出現「已復原收款」通知。系統把這張帳單的已收金額歸零並重新判定狀態;原本的收款明細不會被刪除,而是標示「已作廢」留著(步驟 8 會看到),不會退款,也不會動到銀行帳戶。作廢的明細不能直接撤銷,要重新登錄就用「收款」。若 LINE 通知已啟用,可能同時排入「收款更正」通知;請接著完成步驟 6,並視需要先告知租客。
步驟 5:確認帳單回到未收狀態
位置:「收款管理」同一列
核對金額欄:應收 NT$12,000、未收 NT$12,000,不再有「已收」。到期日 2026/10/10 已過,狀態顯示「逾期」與「逾期 4 天」(到期日未過時會是「待付款」)。操作欄出現「收款」,「復原收款」消失。「付款資訊」仍顯示 2026/10/09 與銀行轉帳,那是上一次登錄留下的日期與方式,不代表目前已收款。

帳單回到全額未收,備註保留步驟 3 的原因。
步驟 6:重新登錄銀行實際入帳的金額
位置:「收款管理」該列操作欄 →「收款」→「收款」視窗
按「收款」。「收款日期」填銀行實際入帳日 2026-10-09(不可選未來日期,欄位顯示格式依瀏覽器而異;這筆收款依它的入帳日歸月,所以要填銀行實際入帳日,不是今天),「收款方式」確認「銀行轉帳」,「本次實收金額」改成 10000,視窗會顯示「本次收 NT$10,000,尚欠 NT$2,000」。「備註」保持空白:填了新備註會取代步驟 3 寫下的原因。「本次實收金額」是這次收到的金額,不是累計;預設帶入尚欠的 12,000,沒改就送出會再登一次全額。確認後按「確認收款」。 實收日期以台北日曆日判定,不可晚於台北今天;可補登過去實際入帳日。

出現「收款完成」通知:「已登記本次收款 NT$10,000,尚欠 NT$2,000」,系統另記一筆新的收款明細。這一步管理員也可以做。若 LINE 通知已啟用,可能再排入「收款確認」通知(本次 10,000、累計 10,000、尚欠 2,000),送達情形請到「LINE 通知紀錄」查看。
步驟 7:核對累計實收與剩餘金額
位置:「收款管理」同一列
核對金額欄:應收 NT$12,000、已收 NT$10,000、未收 NT$2,000,狀態「部分收款」,仍顯示逾期 4 天;「付款資訊」為 2026/10/09、銀行轉帳。三個數字要與銀行對帳單相符(10,000 + 2,000 = 12,000)。操作欄現在同時有「收款」與「復原收款」。

更正完成。差額 2,000 元仍是未收,請繼續追蹤;之後收到款項再按「收款」登錄,已收足時狀態才會變成「已付款」。
步驟 8:在收款詳情核對收款明細
位置:「收款管理」同一列操作欄 → 眼睛圖示「查看詳情」→「付款詳情」視窗 →「付款資訊」分頁最下方的「收款明細」
按該列的「查看詳情」,在「付款資訊」分頁核對「已收」NT$10,000、「未收」NT$2,000 與備註,再往下看「收款明細」。現在有兩列,依入帳日排列:第一列是原本誤登的 2026/10/09、NT$12,000,日期與金額畫了刪除線,標籤是「已作廢」,下方寫著「2026/10/14 由 公司負責人(教學用) 作廢:復原收款」;第二列是剛登錄的 2026/10/09、銀行轉帳、收款登錄、NT$10,000,標籤是「有效」,登記人是公司負責人(教學用)。核對完按右上角的關閉按鈕或 Esc。

只有標籤「有效」的明細計入已收,以及報表、房東對帳單與財務匯出:有效的合計 NT$10,000,與「已收」一致。「已作廢」的那一列保留軌跡,不計入收入,也不會被刪除。這個視窗只是查看,不會改變任何資料。
步驟 9:在操作日誌確認更正軌跡
位置:左側選單「系統管理」→「操作日誌」
「操作日誌」是團隊版的功能(試用期間也可用),公司有這項功能,且你是公司擁有者、公司管理者或管理員時才看得到這個選單,沒有就略過步驟 9 與 10。開啟後找這筆帳單的付款管理紀錄,由新到舊依序是「確認付款」(重新登錄)、「取消付款」(復原收款)、「編輯」(寫備註)與 10/09 的「確認付款」(原誤登)。「描述」欄太長會截短,按該列「詳情」看全文。

每次寫入都留下一列,原本的收款紀錄沒有被刪除。「編輯」列的描述會列出送出的所有欄位,實際差異以詳情裡的前後對照為準。
步驟 10:開啟「取消付款」詳情核對前後差異
位置:「操作日誌」→「取消付款」那一列 →「詳情」→「操作詳情」視窗
按「取消付款」那一列的「詳情」,核對操作時間、操作用戶、「操作描述」與「欄位變更」。描述會寫出作廢了幾筆收款明細與各筆的入帳日、金額(範例:作廢 1 筆收款明細(2026-10-09 12000 元));欄位變更有已付金額 12000 → 0、狀態 PAID → OVERDUE,另有一列 voidedCollections,列出被作廢的明細 ID、金額與入帳日(欄位名稱與時間以系統原值顯示)。核對完按「關閉」。

確認是誰、何時把多少實收歸零、作廢了哪幾筆明細。復原視窗沒有填寫原因的欄位,原因請看帳單備註;「編輯」那一列的詳情則有備註的前後內容。
步驟 11:管理員將更正資料交給有權限的人
位置:管理員帳號 → 收款管理清單
管理員可查看與收款,但看不到「編輯」「復原收款」按鈕。把租客、房號、期別、誤登及正確金額、銀行實際入帳日與原因交給公司擁有者或公司管理者,由對方依步驟 3 到 5 更正。

有權限的同事完成復原後,管理員重新整理清單,確認已收歸零,再依步驟 6、7 登錄正確實收。
步驟 12:例外:應收低於已收時,先核對帳單
位置:收款管理 → 編輯付款記錄
若調整應收後按「更新付款記錄」出現「調整後的應收金額不可低於已收」,先保留更正原因。圖中已收 12,000 元,不能把應收降成 10,000 元;實收登錯請依前面的復原流程處理。

表單與備註保留,帳單不變;保留原應收可修改備註,不會把已收金額改掉。
步驟 13:例外:收款日期不能晚於今天
位置:收款管理 → 收款視窗
看到「收款日期不可晚於今天」時,對照銀行實際入帳日,改成台北今天或之前的正確日期,再按「確認收款」。不要把預計匯款日當成實收日。

日期錯誤時沒有新增收款;本次實收金額保留,改正日期後可再送出。
步驟 14:例外:回應中斷時在原視窗重試
位置:收款管理 → 原本的收款視窗
送出後若顯示收款失敗或連線中斷,保留原視窗及日期、金額,再按「確認收款」。若已關閉或重新整理,先查看最新收款明細與已收金額,再決定是否另登一筆。

原視窗重試會接續同一次收款。圖中重試後僅有一筆有效的 10,000 元,尚欠 2,000 元;不要重複登錄同筆匯款。
完成後
帳單應收仍是 NT$12,000,已收改為銀行實際入帳的 NT$10,000,尚欠 NT$2,000,狀態「部分收款」;備註留有更正原因,「收款明細」裡原本誤登的 NT$12,000 標示「已作廢」、新登錄的 NT$10,000 是「有效」,團隊版的「操作日誌」可看到「編輯」「取消付款」「確認付款」的紀錄。只有「已收」「尚欠」與銀行對帳單一致才算完成。剩下的 2,000 元由收款人繼續追蹤,核對入帳後用「收款」登錄;已收足時才會變成「已付款」。
疑難排解
看不到「復原收款」:這筆已收金額是 0(待付款、逾期),沒有東西可復原,直接用「收款」登錄;或同事剛在別處改過這筆,你的畫面還是舊的,重新整理後再看。看不到「收款」:已收足、已取消,或這筆有付款證明待核對時會改顯示「證明確認中,請先核對」,請先到「待核對付款」處理,不要繞過它直接登錄。看不到「編輯」「復原收款」:管理員與一般用戶沒有這些操作,見步驟 11,請交給公司擁有者或公司管理者。出現「付款已由其他操作變更,請重新整理」:有人同時動過這筆帳,重新整理並核對最新的已收金額,再決定是否復原。登錄時提示本次實收超過尚欠:本次實收是增量,不能超過尚欠金額;租客多付或含滯納金,應先調整應收金額並寫明來源,不要硬塞進這筆實收。不要用「編輯」把應收金額改成 10,000 來對齊:應收是帳單金額,改它不會改變已收,只會讓帳單與租約月租對不上。不要選「作廢這筆款項」:作廢不是更正實收。這筆實收原本是在「待核對付款」確認入帳登錄的:復原只把帳單的已收歸零,不會改動付款回報上的「已確認」紀錄,請在備註寫明,避免日後重複核算。確認入帳時,系統把它記成一筆來源為「付款回報」的收款明細,入帳日是租客回報的轉帳日期;復原會把這筆明細一起作廢(確認框會列出),所以重新登錄時「收款日期」要填銀行實際入帳日,這筆新的收款才會歸到正確的月份。付款方式是「押金扣抵」:那是退租結算寫入的沖抵,不是銀行入帳,已確認結算的來源帳單不能直接復原,請到退租結算核對並另案更正(這類款項在收款明細的來源欄會標示「押金扣抵」)。電費帳單的讀數或單價錯誤:改看「更正已開帳或已收款的電費」,本文只處理收款金額登錯。從費用記錄開出的帳單(例如水電費)復原收款後,對應的費用記錄會從「已付款」改回「已開帳單」,費用管理的清單會自動更新。收款明細只有一列來源「既有已收金額」:那是收款明細功能上線之前就存在的已收款項,系統把它補成一列,入帳日取當時的付款日期;之後每一次收款都會各自成列。租客真的多付要退款:先核對退租結算的差額清單,實際完成付款後依「登錄退租溢收退款」登錄,不能用復原原收款代替退款。 收款送出後逾時或連線中斷:保留原收款視窗及相同內容再按「確認收款」。若已關閉視窗或重新整理,先查看「收款明細」與最新已收金額,確認沒有入帳再開始另一筆,避免把同一筆銀行入帳另登一次。 在收款管理的「編輯」實際調整應收金額時,新金額不可低於已收。歷史資料若原本已溢收,保留原應收金額仍可改備註或作廢;調整金額須至少等於已收。若只是實收登錄錯誤,請依「更正誤登收款:復原收款並重新登錄」處理;若確實需要退款,請另行辦理並保留紀錄,不要把退款當成沒有收過款。 復原作廢的舊帳若需要補回「既有已收金額」明細,且付款日期仍在台北未來,系統會拒絕並保留原帳。請先核對實際入帳日,更正付款日期後再復原,不要用預計日期補實收。 「復原收款」是把實收歸零;舊錯帳即使留有未來付款日期,仍可歸零並保留已作廢軌跡,不會新增有效實收。這與「復原作廢」不同,後者若要補回有效實收,仍須先核對並更正未來日期。 一般編輯舊帳的「付款日期」時,若已收金額仍有缺少收款明細的部分,這部分收入會依付款日期計入,不能改到台北今天之後;請先核對銀行實際入帳日。未收款帳單仍可設定未來付款日期與到期日;歷史未來日期保持原值時仍可改備註,不會自動修正舊帳。 退租差額結清:補繳沿用來源帳單,已收款不因退款減少。租金/費用退款依實退日另列,淨收入為收款減退款;押金本金退款只減負債,不是營業費用。 已納入確認退租結算或有退款的原帳單,不能以「復原收款」抹除原收款,請走有理由的更正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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